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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電3日發布澄清公告,否認了媒體報道所指的“隱瞞關聯交易”和“虛增投資”等事項。關于政府補貼,三安光電表示,隨著公司設備陸續投入使用并產生效益,LED主營業務利潤逐年增長,補貼占比將越來越少,補貼對公司未來的業績影響也會越來越小。公司股票3日復牌。
三安光電表示,報道所指的信達光電為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廈門信達持有三安光電控股股東廈門三安電子10.00%股份,間接持有三安光電3.50%股份,公司及控股股東與廈門信達之間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且該事項在2008年資產重組時已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報道稱三安光電持有安信合同能源20%的股權,經核實,三安光電未對其投資或曾持有其股權,不存在關聯關系。公司與安普光、天電均不存在關聯關系。三安光電列出了相關投資額原值數據,表示公司對外投資是依有關規定進行建設,不存在虛增投資情形。
三安光電在澄清公告中還表示,向政府出售路燈的合同是早期簽訂,履行了正常的審批程序,并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公司路燈產品是根據公司產品技術特性,嚴格設計整燈系統,產品質量嚴格按照國際標準執行,大部分應用產品通過信達光電按照公司標準組織加工,保質期3年,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成本較高。
(來源:互聯網)
三安光電表示,報道所指的信達光電為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廈門信達持有三安光電控股股東廈門三安電子10.00%股份,間接持有三安光電3.50%股份,公司及控股股東與廈門信達之間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且該事項在2008年資產重組時已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報道稱三安光電持有安信合同能源20%的股權,經核實,三安光電未對其投資或曾持有其股權,不存在關聯關系。公司與安普光、天電均不存在關聯關系。三安光電列出了相關投資額原值數據,表示公司對外投資是依有關規定進行建設,不存在虛增投資情形。
三安光電在澄清公告中還表示,向政府出售路燈的合同是早期簽訂,履行了正常的審批程序,并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公司路燈產品是根據公司產品技術特性,嚴格設計整燈系統,產品質量嚴格按照國際標準執行,大部分應用產品通過信達光電按照公司標準組織加工,保質期3年,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成本較高。
(來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