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當前,我國的城鎮化發展迅速,城鎮化率已達52.75%,給我國發展帶來了巨大機遇,同時,也對城市建設、社會管理、經濟發展等提出了嚴峻挑戰。
“智慧城市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為基礎,智慧的感知、分析、集成和應對各類社會活動與公共需求,有助于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靈活的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對于增強城鎮的綜合競爭力和承載力、提高群眾的生活質量、提升政府的宏觀調控、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的水平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如何從國情出發,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建設中國特色的智慧城市需要我們不斷探索。”全國政協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理事長賴明日前在中國智慧城市建設技術研討會暨設備博覽會上表示。
建設智慧城市條件具備
“我國建設智慧城市的條件現已經具備,時機也日趨成熟。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部門將信息技術廣泛應用到城市建設和管理中,智慧城市正處在難得的發展時機。”賴明在會上指出。
在政策環境上,城市信息化平臺和智慧城市建設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政策文件。2012年6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大力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切實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見》,提出要提高社會管理和城市運行信息化水平,建立全面覆蓋的社會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推廣網絡化管理模式,加快實施智能電網、智能交通等試點示范,引導智慧城市建設健康發展;今年2月,國務院出臺《推進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把大數據納入到物聯網產業領域,大數據已成為智慧城市發展的重要引擎,成為智慧城市的重要基礎和發展動力。
8月,國務院下發的《關于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中提出了推動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的一系列措施,要求各試點城市出臺鼓勵市場化投融資、信息系統服務外包、信息資源社會化開發利用等政策,支持基礎設施領域公共設備設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級,并對信息消費規模、相關行業新增產出、新型信息消費規模、電子商務交易規模、網絡零售交易規模等做出了發展規劃。
在技術支撐上,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圍繞海量信息的生成、存儲、處理和決策以前后連貫的產業鏈條形式集中出現,共同構成新一輪的信息化浪潮。大數據催生了新的IT模式分析及服務,多維信息采集遙感網和傳感網,基于網格和云計算平臺的智能信息中心、移動通信和高速光纖網多網融合體系形成了強有力的信息處理分析能力,為政府全面開展電子政務、企業深化業務創新提供了契機。
據統計,截止到今年6月,全國310多個地級市、150多個縣級市開展了數字城市建設,170多個地級市、40多個縣級市完成了數字城市建設并投入使用,全國累計開發了設計國土、規劃、交通、公共服務等領域兩千多個應用系統,這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和精細化程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先后公布了共計193個智慧城市區、鎮試點,通過智慧城市區、鎮的實踐,利用智慧技術手段保障了城市健康和諧發展,提升企業競爭力,改善群眾生活條件,這些前期的試點工作為智慧城市在更大范圍內展開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數字城市標準體系亟待建設
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日臻成熟的背景下,智慧城市將成為信息化與城鎮化的最佳契合點,但在實踐過程中,智慧城市建設可能出現重項目輕規劃、重重點輕需求、重技術輕制度、重引進輕研發、重挖掘輕整合等問題。
因此,賴明表示,要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智慧城市協調發展,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應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民生優先,借助智慧技術主動遵循并及時響應市民的需求和意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城市治理水平,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市民參與的政治模式,促使政府轉移為以群眾滿意度為本的服務者,從而使市民融入城市管理體系,管制行為變為自覺行為。
二是要切實轉變政績觀,明確政府職責,建設初期必須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可能由于一些地方的政績觀仍然停留在搞看得見工程、短平快項目上,導致出現城市之間由于互相攀比而大躍進、忽視居民和企業的實際需求,投巨資購置設備造成資源浪費、各系統各自為政地開展信息化建設,缺乏統一的智慧城市建設評估標準,缺少橫向協同機制、基礎數據共享困難等問題。
因此,必須進一步明確政府職責,避免科技形象工程,根據大中小城市城鎮化的不同需求做出不同的智慧城市的建設方案。例如,大城市應注重以物聯網、云計算、三網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緩解現代城市病為主要內容,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則應重點發展與民生相關的公共管理與服務系統;
三是要積極整合各類研發力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以企業為主體開展智慧項目的開展與建設,加快智慧城市建設重點領域的關鍵技術研發。智慧城市的建設必須依托技術創新并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推進城市成為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的孵化器,通過各企業不斷努力,使技術創新的環境不斷優化,才能催生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四是要推動資源共享,搭建公共信息平臺,整合各部門已有的信息化成果,避免重復建設,逐步完善信息化總體設計。公共平臺建設是智慧城市頂層設計中至關重要的核心,必須注意到公共平臺建設面臨著很多的不確定性,包括用戶需求的不確定性、技術的不確定性、競爭的不確定性、環境的不確定性等,因此,要做的關鍵工作是科學地進行總體規劃。
五是應注重標準體系建設。當前,智慧城市建設缺乏統一的標準,各部門、各行業之間的標準往往相互矛盾、銜接不暢,造成了無標準可依的現象。因此,在城市化信息化總體架構下,建立起統一的數字城市標準體系,才能實現跨系統技術集成與信息共享,提升我國在智慧城市相關技術領域標準制定的話語權和主動權。 (來源:互聯網)
“智慧城市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為基礎,智慧的感知、分析、集成和應對各類社會活動與公共需求,有助于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靈活的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對于增強城鎮的綜合競爭力和承載力、提高群眾的生活質量、提升政府的宏觀調控、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的水平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如何從國情出發,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建設中國特色的智慧城市需要我們不斷探索。”全國政協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理事長賴明日前在中國智慧城市建設技術研討會暨設備博覽會上表示。
建設智慧城市條件具備
“我國建設智慧城市的條件現已經具備,時機也日趨成熟。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部門將信息技術廣泛應用到城市建設和管理中,智慧城市正處在難得的發展時機。”賴明在會上指出。
在政策環境上,城市信息化平臺和智慧城市建設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政策文件。2012年6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大力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切實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見》,提出要提高社會管理和城市運行信息化水平,建立全面覆蓋的社會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推廣網絡化管理模式,加快實施智能電網、智能交通等試點示范,引導智慧城市建設健康發展;今年2月,國務院出臺《推進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把大數據納入到物聯網產業領域,大數據已成為智慧城市發展的重要引擎,成為智慧城市的重要基礎和發展動力。
8月,國務院下發的《關于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中提出了推動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的一系列措施,要求各試點城市出臺鼓勵市場化投融資、信息系統服務外包、信息資源社會化開發利用等政策,支持基礎設施領域公共設備設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級,并對信息消費規模、相關行業新增產出、新型信息消費規模、電子商務交易規模、網絡零售交易規模等做出了發展規劃。
在技術支撐上,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圍繞海量信息的生成、存儲、處理和決策以前后連貫的產業鏈條形式集中出現,共同構成新一輪的信息化浪潮。大數據催生了新的IT模式分析及服務,多維信息采集遙感網和傳感網,基于網格和云計算平臺的智能信息中心、移動通信和高速光纖網多網融合體系形成了強有力的信息處理分析能力,為政府全面開展電子政務、企業深化業務創新提供了契機。
據統計,截止到今年6月,全國310多個地級市、150多個縣級市開展了數字城市建設,170多個地級市、40多個縣級市完成了數字城市建設并投入使用,全國累計開發了設計國土、規劃、交通、公共服務等領域兩千多個應用系統,這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和精細化程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先后公布了共計193個智慧城市區、鎮試點,通過智慧城市區、鎮的實踐,利用智慧技術手段保障了城市健康和諧發展,提升企業競爭力,改善群眾生活條件,這些前期的試點工作為智慧城市在更大范圍內展開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數字城市標準體系亟待建設
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日臻成熟的背景下,智慧城市將成為信息化與城鎮化的最佳契合點,但在實踐過程中,智慧城市建設可能出現重項目輕規劃、重重點輕需求、重技術輕制度、重引進輕研發、重挖掘輕整合等問題。
因此,賴明表示,要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智慧城市協調發展,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應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民生優先,借助智慧技術主動遵循并及時響應市民的需求和意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城市治理水平,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市民參與的政治模式,促使政府轉移為以群眾滿意度為本的服務者,從而使市民融入城市管理體系,管制行為變為自覺行為。
二是要切實轉變政績觀,明確政府職責,建設初期必須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可能由于一些地方的政績觀仍然停留在搞看得見工程、短平快項目上,導致出現城市之間由于互相攀比而大躍進、忽視居民和企業的實際需求,投巨資購置設備造成資源浪費、各系統各自為政地開展信息化建設,缺乏統一的智慧城市建設評估標準,缺少橫向協同機制、基礎數據共享困難等問題。
因此,必須進一步明確政府職責,避免科技形象工程,根據大中小城市城鎮化的不同需求做出不同的智慧城市的建設方案。例如,大城市應注重以物聯網、云計算、三網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緩解現代城市病為主要內容,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則應重點發展與民生相關的公共管理與服務系統;
三是要積極整合各類研發力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以企業為主體開展智慧項目的開展與建設,加快智慧城市建設重點領域的關鍵技術研發。智慧城市的建設必須依托技術創新并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推進城市成為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的孵化器,通過各企業不斷努力,使技術創新的環境不斷優化,才能催生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四是要推動資源共享,搭建公共信息平臺,整合各部門已有的信息化成果,避免重復建設,逐步完善信息化總體設計。公共平臺建設是智慧城市頂層設計中至關重要的核心,必須注意到公共平臺建設面臨著很多的不確定性,包括用戶需求的不確定性、技術的不確定性、競爭的不確定性、環境的不確定性等,因此,要做的關鍵工作是科學地進行總體規劃。
五是應注重標準體系建設。當前,智慧城市建設缺乏統一的標準,各部門、各行業之間的標準往往相互矛盾、銜接不暢,造成了無標準可依的現象。因此,在城市化信息化總體架構下,建立起統一的數字城市標準體系,才能實現跨系統技術集成與信息共享,提升我國在智慧城市相關技術領域標準制定的話語權和主動權。 (來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