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能源結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0.7%,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到32.7%。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6.5%,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65%以下。
保障能源供應。能源生產總量35.4億噸標準煤,增長4.3%。其中,煤炭生產25億噸標準煤,增長2.7%;原油生產2.1億噸,增長0.5%;天然氣生產1310億立方米,增長12%;非化石能源發電量1.3萬億千瓦時,增長11.8%。
吳新雄強調,為實現上述目標,2014年要重點做好以下10個方面工作:
(一)轉變能源消費方式,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過快增長。2014年,單位GDP能耗比去年下降3.9%左右。推行區域差別化能源政策。實施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
推行“一掛雙控”措施。“一掛”,就是將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掛鉤。“雙控”,就是對高耗能產業和過剩產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能源消費總量只減不增;對其他產業按平均先進能效標準實行能耗強度約束,現有產能能效限期達標,新增產能必須符合先進能效標準,促進優勝劣汰。
(二)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促進能源結構優化。
2014年,京津冀魯分別削減原煤消費300萬噸、200萬噸、800萬噸和400萬噸,合計1700萬噸;全國淘汰煤炭落后產能3000萬噸,關停小火電機組200萬千瓦;力爭實現煤電脫硫比重接近100%,火電脫硝比重達到70%。
有序實施“煤改氣”。在落實氣源、簽訂供氣合同的地區,有序推進“煤改氣”,避免一哄而上和供需嚴重失衡。
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加快推進油品質量升級,提高天然氣供氣保障能力,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和節能減排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