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發展,推進光伏發電項目規范有序建設,國家能源局自2014年起對光伏發電項目實施規模管理。納入規模管理范圍內的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全電量國家補貼、并可申請市級獎勵資金;不需要國家補貼和市級獎勵資金的項目不納入規模管理范圍,也不受年度規模限制。項目建設實際情況,本市開展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應用建設規模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600萬千瓦。下達給本市2014年度新增規模為20萬千瓦,全部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2、嚴格按照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實施項目備案管理。備案項目要確保按期投產,各地享受國家政策補貼的備案項目年度總規模不得超過國家下達的年度建設規模,并將今年上報規模完成情況和明年規模指標確定相掛鉤。同時,根據各省市項目推進情況,國家能源局在年中將組織對規模指標實施調整,但只做微調,不做大的調整。
3、電網企業要做好并網服務等工作。根據年度建設規模安排,電網企業要及時制訂配套電網建設方案,協調推進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及時做好并網接入、并網運行和電量計量、電費結算、國家補貼資金轉撥等服務工作。
二、本市相關工作安排
1、申報對象。結合區(縣)分布式光伏發電資源及儲備項目情況,各區(縣)制定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計劃(包括各示范園區的規模計劃)和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由各區縣發改委統一向市發改委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