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國家能源局印發的《光伏電站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能新能[2013]329號)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能新能[2013]433號),加快推進我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建設管理工作發電規劃指導、建設和運行的監督管理,負責年度指導規模管理、光伏電站項目備案等工作。的項目,優先支持項目建設實施好的地區,以及兼顧市、州平衡的原則,分解下達各市、州。個人申請在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受地區規模指標限制,若申報的規模超過本地分配的規模計劃,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辦)可向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申請增加相應規模指標。
。ㄈ┓植际焦夥l電項目年度規模計劃管理工作。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年度指導規模計劃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負責實行滾動管理。每年6月底,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根據全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情況,對項目年度指導規模進行中期調整,年底進行清理。本年度內未使用的規模計劃自動失效。當年規模計劃與實際需求差距較大的市、州可適時提出調整申請。未納入年度指導規模的項目不享受國家資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