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夏季是光伏發電的豐電季節,電力公司和發電廠購銷光伏電力該如何開具發票?生產的電力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50%.即征即退包含了征與退兩個環節:先足額計算銷項稅額,后退還增值稅50%(而不是銷項稅額的50%)。但即征即退優惠對開具發票并無影響。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2號)規定,這類情況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開具普通發票。如果購銷額在2萬元以下,那么銷售方享受財稅〔2013〕52號文件規定的免稅優惠,只需開具普通發票。如果購銷額超過2萬元,則銷售方要繳納增值稅(此類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同時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優惠),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不僅要開具普通發票,還要代征增值稅。比如A賓館不是增值稅納稅人,當月銷售光伏電力21630元(含稅價),電網公司應開具普通發票:“A賓館銷售電力21630元”,并代征增值稅315元〔21630÷(1+3%)×3%×50%〕。
當然,代征需要授權,稅務機關會與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簽訂《委托代征協議書》,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不能拒絕代征義務,而且要將發電戶名稱(姓名)、地址(住址)、聯系方式、結算時間和結算金額等信息進行詳細登記,以備稅務機關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