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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性檢測技術要求。環保部近日同時公開了6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以規范包括PM2.5在內的監測工作。
這6項標準包括《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試行)》(以下簡稱檢測方法)等。環保部有關部門今天透露,目前,這6項標準開始公開征求意見。
負責制定這6項標準的環保部科技司表示,PM10和PM2.5監測儀器的性能好壞從源頭直接決定了監測數據的最終質量。但目前我國尚未建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儀器的技術要求。
“今年發布的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直接將PM10和PM2.5的連續自動監測提上了日程表,而國內目前還沒有針對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的相關標準。”環保部表示,為了服務我國環境空氣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的實施,特別是規范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技術要求與性能,適應目前的環境監測技術和管理的迫切需求,特編制檢測方法。
據標準的起草者透露,環保部在制定檢測方法時,參考了美國、歐盟、日本的相關標準。“但國內的PM10和PM2.5濃度在某些地區或某些時間跨度比國外高出很多,因此,在國外使用相關指標要求不能完全適用于國內。”起草者稱。
環保部建議,生產廠商在安裝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時應嚴格執行檢測方法,各級環保局在驗收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時也應嚴格執行檢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