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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筒“雙反”案進行終裁表決性投票,結果有2人認為從中國進口的風電塔筒實質性損害了美國產業,1人認為有實質性損害威脅,3人認為既沒有實質性損害也沒有實質性威脅。這樣的情況比較少見,但3比3的投票結果總比6比0強。基本被幾家大公司壟斷,他們都有自己的風機塔筒生產線或固定供應商,中國企業機會本就不大。
但盡管如此,此案仍有可能產生不良的示范效應。可能會促使歐洲等地區國家會效仿美國,也對風電塔筒進行“雙反”調查,或者“雙反”調查范圍由風電塔擴展至其他零部件甚至是整機。
既然中美風電塔筒貿易規模很小,而且對中國風電產業實質性影響不大,美國為何還要發起“雙反”調查呢?美國之所以拿風電塔筒這樣一個技術含量不高的產品挑起貿易爭端,其深層次原因在于美國主要擔心中國風電產業的崛起會削弱其在風電領域的優勢,目的在于遏制中國風電這一新能源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