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塔出口產品做出了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的終裁決定。2012年12月18日,美國商務部做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決定,認定中國企業的反傾銷稅率為44.99%~70.63%,反補貼稅率為21.86%~34.81%。
美國的“雙反”大棒再次落下。
這次,棒子結結實實地打在了我國的風電塔企業身上。
1月18日,繼美國商務部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也對中國產應用級風電塔出口產品做出了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的終裁決定。
這意味著,美國政府將在近期正式對中國風電塔產品征收“雙反”稅。而這是自光伏產業后,我國的又一清潔能源產品交上“雙反”厄運。
“雙反”稅近期開征
話題還得從2011年底說起。
時年12月29日,美國風塔貿易聯盟向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申請,要求對來自中國和越南的輸美應用級風塔產品啟動反傾銷、反補貼調查。
次年1月18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隨后的2月10日,ITC做出了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初裁,裁定涉案產品的傾銷行為和補貼行為給美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威脅。
2012年12月18日,美國商務部做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決定,認定中國企業的反傾銷稅率為44.99%~70.63%,反補貼稅率為21.86%~34.81%。
就在不日前,ITC也發布公告,做出了對來源于中國風電塔“雙反”的終裁決定。
據了解,在ITC的六位委員中,最終有3票認定不存在損害、兩票認定存在實質損害、1票認為存在損害威脅。這種3∶3的投票結果,意味著存在損害情形,而美國政府也將在1~2周內正式對中國風電塔產品征收“雙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