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稅法(送審稿)》(簡稱“環保稅法送審稿”)向相關行業協會征求意見。盡管送審稿規定車輛行駛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免征環保稅,但財政部等多個部委在立法說明文件中提出:“應實施對其征收排污費,并優先將占機動車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車納入環保稅征收范圍。”減排發揮了積極作用,在當前推進結構性減稅的大環境下,不宜再增加物流成本。因此,對機動車不征收環保稅。
與此同時,上述部委提出,今后,考慮到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國三分之一以上,是空氣中PM2.5的主要前載體,應實施對其征收排污費,并優先將占機動車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車納入環保稅征收范圍。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此前也表示,按車型分類,全國貨車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明顯高于客車,其中重型貨車是主要貢獻者。按燃料分類,全國柴油車排放的氮氧化物接近汽車排放總量的70%,顆粒物超過汽車排放總量的90%。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副教授吳燁推測,不是所有人都擁有重型車,向重型車開征汽車排污費的波及面比較小。但多位受訪專家提醒,向重型汽車開征存在一些風險:貨運用車存在剛性需求,一旦開征汽車排污費,汽車使用量、出行量無法受到抑制,反而會把物流成本傳導到下游的建材、農產品等行業,導致物價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