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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國家能源局日前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名單,該批名單涉及7省5市、總共18個示范區項目。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國能新能[2013]296號)明確示范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運營模式,實行按發電量補貼政策,要求各項目單位抓緊落實建設條件,電網企業積極配合做好電網接入和服務工作,省級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示范區統籌協調機制。示范區名單出爐之后,作為國家光伏扶持政策的主要構成:光伏分布式補貼價格、國開行金融扶持政策、四類資源地區標桿電價、涉及國稅總局退稅以及土地性質問題等關鍵政策,都將陸續出臺。補貼方案在各個光伏大省已在醞釀或已出爐,如合肥和江蘇的補貼是在國家補貼基礎上,再另外補貼0.25元/度。
國家開發銀行新能源評審處處長譚再興于8月16日表示,國家能源局和國家開發銀行擬聯合發文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金融服務,預計該政策將于9月上旬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