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近1O年來我國綠色建筑的快速發展,以及綠色建筑各項工作的逐步推進,綠色建筑的內涵和外延不斷豐富,各地、各行業、各類別建筑踐行綠色理念的需求也不斷提出。因此,為了適應、滿足現階段綠色建筑實踐及評價工作的需要,圍繞綠色建筑主題開展了以下標準制修訂工作:
(1)各地基于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O378—2006并結合當地實際,相繼出臺了針對性更強的綠色建筑評價地方標準,以及一些綠色建筑設計等地方標準。
(2)國家和行業層面,相繼編制了工程建設標準《綠色建筑設計規范》(后更名為《民用綠色建筑設計規范》)、《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及多項針對特定工程階段或特定建筑類型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或其他用途標準,部分標準已發布實施。
(3)相關部門和行業組織,也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分別編制出臺了補充、細化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06的評價技術細則、導則或學會標準。
(4)2011年,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06的修訂工作啟動。該標準修訂稿擴展了評價對象范圍、區分了評價階段、完善了評價指標體系,現已完成報批工作。
(5)此外,還制修訂了大批與綠色建筑相關的節地、節能、節水、節材、室內外環境和運行管理方面的工程建設標準和產品標準。上述第(1)、(2)、(3)點的部分工作成果,見表1和表2的匯總。可見,綠色建筑工程建設標準在數量上已卓有成效,并已初成體系。
2、現存問題
當前的綠色建筑標準化工作雖然總體勢頭良好,但仍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尚需改進:
(1)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尚未建立。我國的綠色建筑標準化工作經過了近十年的起步和發展,但在不少環節上仍然“無標可依”。這一方面是因為受到綠色建筑技術及產品研發力度和水平的制約;另一方面是因為綠色建筑標準綜合性較強、涉及多個專業學科和領域,無法很好地歸人以專業學科劃分的標準體系之中,更難以實現相互問的有機協同。目前對綠色建筑主題標準的統籌規劃不足,也凸顯出了建立健全綠色建筑標準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2)相關工程建設標準缺項。由表1和表2也可看出, 目前我國綠色建筑工程建設標準多集中在評價方面,設計、施工與驗收、運行維護等方面的技術標準與評價標準配套性不強,難以有效引導和約束綠色建筑實踐工作。目前,在借助和引用現行相關工程建設標準的過程中經常發現,相關標準或針對性不強,未能明確對綠色建筑的要求;或覆蓋面不夠,沒有顯化“綠色”要求。
表l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現狀
表2 綠色建筑其他標準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