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網訊,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布了“383改革方案”,這份被企業界與學術界理解為未來改革方向的文件中,又一次提到了電信重組的概念。業內普遍理解其背后的含義是第一要將中國移動進行分拆,因為只有分拆了中國移動,才能夠形成競爭均衡的局面;第二,重組的主體包括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和廣電;第三,重組的模式,依然是“積木式”的模式,即先將各企業拆分成若干業務板塊,然后再拼湊在一起,形成若干新的企業。的交接,系統的交接,用戶的交接,數據的交接,人員的交接,場地的交接,渠道的交接等等,無一不是復雜的工作。特別是電信企業的分支機構遍布全國,也就是說以上一幕幕的交接,要在全國的每一個省,每一個市,每一個縣發生,工作量可想而知。領域作為公共服務領域,本來就是屬于集中式服務,成本較低,服務質量較好,如果硬要由多個主體提供服務,反而會產生服務成本上升,服務質量下降的問題。
總而言之,拆分了中國移動,表面看行業活力更強,但事實上,期望的競爭程度依舊,資費難以有明顯下降,服務水平未必提升,國家創新戰略無法得到良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