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智能駕駛、低空經濟、量子科技等新領域新賽道保險研究應用”,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于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其中在“加快業務轉型升級”部分明確提到低空經濟保險。
過去一年,隨著低空經濟在商業上的進展不斷加速,相應的保險需求也日益顯現。目前,人保財險、平安產險等頭部險企相繼入局,針對飛行器及地面配套設備損失、第三者責任、上機人員責任等風險推出相關產品和服務,為這一新興產業蓄勢騰飛護航。
頭部險企發力低空經濟
在中國人保2024年11月披露的投資者開放日材料中,“低空保”出現在投資者面前。據人保財險介紹,為破解低空經濟發展缺少專業風險研究和專屬保險保障的難題,人保財險創新推出低空經濟專屬保險產品“低空保”,精準填補了市場空白,全面保障機身及地面配套設備等財產損失、第三者責任、上機人員責任等主要風險,并覆蓋額外特殊風險,可由企業自主選擇靈活投保,為日益多元化的低空經濟創新應用新消費場景提供了風險保障。
實踐層面,人保財險的產品已經在多個低空經濟發展的先行地區落地開花。2024年7月,人保財險廣東分公司發布了全國首個“低空飛行器專屬保險”;8月,人保財險珠海市分公司為珠海萬山區國資企業和泉州南安市屬國資企業分別簽發低空經濟專屬保險產品——“低空保”地方版和全國版的全市雙首單,是首批投保的低空經濟新型應用類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保險;9月,安徽首單低空經濟新型應用類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保險“低空保”在中國人保財險科創保險中心(合肥)簽發。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10月底,人保財險已為多家客戶提供風險保障合計超5000萬元。
平安產險則在深圳推出“平安低空經濟護航者”綜合保障方案。該方案在保障常規財產及責任風險同時,聚焦職業過失風險、產品質量缺陷和網絡安全等延伸風險,以及研發場景、城市治理、物流配送和人員運輸等多應用場景風險,以“保險+服務”模式為客戶創新定制專屬綜合方案,全方位護航低空經濟產業鏈穩健發展。
在2024年服貿會期間,中再產險與太保產險共同發布“低空經濟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創新成果。據介紹,該成果系統性地構建核心條款、承保指引和服務規范等準則,并創新諸多保險保障內容,成果中的核心條款已成為國內首個無人駕駛航空第三者責任保險地區示范性條款。作為國內保險和再保險行業的國有骨干企業,中再產險與太保產險長期深耕低空經濟產業保險領域,與國內知名無人駕駛航空器企業成立保險創新實驗室,承保多個無人駕駛航空器、eVTOL(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等低空經濟標志性項目。
國壽財險也與中再產險共同開發了《低空經濟運營管理平臺風險保障綜合解決方案》,在上海市金山區政府的支持下,將創新方案嵌入政府的低空經濟管理平臺。此外,中國人壽財險蘇州市中心公司在政策性農險中標服務區——昆山市陸家、花橋、開發區承保了轄區內農用無人機保險,首批為15臺植保無人機提供風險保障,保險方案不僅覆蓋了農用無人機的機身損失、第三者責任等風險,還涵蓋了飛手意外傷害保障,總保障金額達1350萬元。
瑞再研究院數據顯示,中國低空經濟相關保險產品日益豐富,三成以上的財產保險公司已開展相關業務。截至2024年7月,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注冊的涉及低空經濟和/或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在售保險產品有45個。
2035年低空保險規模或達百億
當前,低空經濟萬億級市場蓄勢待發。賽迪顧問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9月,中國低空經濟相關企業數量超5萬家,其中上市企業118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211家、高新技術企業3991家。據該機構測算,2024年我國低空經濟規模預計可達6702.5億元,其中,低空航空器制造和低空運營服務的規模占比接近55%,間接、引質產生的其他領域經濟活動貢獻接近40%。2025年我國低空經濟規模將達到8591.7億元,樂觀預計到2026年低空經濟規模有望突破萬億元。
隨著新藍海崛起,相關保險需求日益旺盛。“我們發現,越來越多保險公司積極開發低空經濟保險創新產品,普遍探索針對低空經濟主要情景的綜合性保障。與此同時,行業監管正積極引導并推動第三者責任保險標準化、規范化發展。以非車險與責任險的發展經驗與市場深度評估,我們預計低空經濟保險市場規模在2035年有望達到80億元至100億元。”瑞再研究院報告指出。
不過,瑞再研究院也指出,低空經濟風險狀況更為復雜。低空經濟涉及的風險主要受飛行器主體、具體應用場景、實際操控員/運營人行為等因素影響,鑒于低空經濟實際應用情景更為豐富,且eVTOL和無人機等領域技術迭代速度更快,其風險狀況更為復雜。
低空經濟面臨的法律責任風險也較為復雜。瑞再研究院表示,低空經濟涉及新興法律范疇,然而,中國當前的法律條款尚未具有針對低空經濟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責任、隱私保護、數據安全等方面的專屬條例,因此相關領域的法律問題或糾紛主要參考一般性法律,這也為保險公司開發相關風險產品及后續定損帶來挑戰。
監管積極引導產品服務創新
2024年以來,金融監管部門積極引導低空經濟保險產品服務創新。
在《關于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印發之前,金融監管總局還發布了《關于推動綠色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圍繞低空經濟、多式聯運、綠色配送等領域提供適配的保險保障方案。
地方層面,2024年7月,廣東金融監管局指導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搭建行業溝通平臺,探索構建科技保險服務機制,建立科技保險示范產品修訂目錄,針對低空物流、載人等應用場景,推出全國首個服務低空經濟產業發展的地方性示范條款“廣東省低空飛行器綜合保險條款”,為首批EH-216S無人駕駛載人飛行器提供專屬風險保障539萬元,推動低空飛行器產業鏈與保險深度融合,為研發、制造、銷售到使用全鏈條提供全方位、個性化、定制化的保險服務,加快完善低空經濟保險保障體系。
與此同時,多地正在推動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例如南京市政府不久前印發的《南京市低空飛行服務保障辦法(試行)》要求,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低空飛行活動,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非經營性低空飛行活動,應當依法投保責任保險;使用民用有人駕駛航空器從事低空飛行活動的保險責任,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使用微型、輕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非經營性低空飛行活動,鼓勵投保責任保險。《上海市低空飛行服務管理能力建設實施方案》也提出,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覺、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保險托底的良好格局。
“我們建議保險公司加強對低空經濟的風險研究,不斷完善對風險狀況的理解和認知;加強與低空經濟產業相關方構建合作機制,在數據信息、風險服務、技術應用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同時,積極探索新產品、新模式,推動產品與業務的試點與創新,從而增強承保與風險減量服務。”瑞再研究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