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海洋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自主研發、生產、銷售各種專業照明設備,承攬各類照明工程項目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注冊資本3.5億元人民幣,現有員工3700余人。
目前海洋王照明的實際控制人為周明杰、徐素夫婦,其中周明杰先生持有公司28131.40萬股股份,占股本總額的80.37%,為公司控股股東;周明杰先生之妻徐素女士持有公司1137.50萬股股份,占股本總額的3.25%,周明杰、徐素夫婦合計持有公司83.62%的股份,處于絕對控股地位。
收握巨資 為何還要上市圈錢?
據資料顯示,2011年以來,海洋王就進行過四次分紅。2011年4月28日本公司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5000萬元;2012年2月8日本公司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6000萬元;2013年2月3日本公司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6000萬元;2014年2月21日本公司決議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6000萬元。這四次分紅,共計派發現金2.3億元。而這僅僅是2011年以來的分紅,資料顯示2009年至2011年間,公司累計也達到了2.4億元。
這樣的現金流在上市公司里不說是富得流油,也可以稱得上不差錢一族吧。沒有一點資本,公司怎會屢次分紅?如此豐厚的現金回報加上充足的現金流,難道還不足以用于公司的募投項目嗎?
對此,某業內分析人士認為,海洋王照明手握巨資還要上市融資,無非有兩種可能:一是周明杰夫婦不愿意拿自己的錢擴產能;二是公司賬上遠沒有描述的那么“光鮮”。
而一位曾在海洋王照明任職的內部人士透露,公司2007年至2009年三年間業績確實增長很快,之后公司領導過于樂觀地把市場劃分得很細。此后三年,由于經濟大環境不好,公司整體業績出現了下滑。各級領導為了自己的利益,給下屬攤派業績指標。之所以財報上的數據很“好看”,是因為做了很多假合同而產生的效果。他透露,公司每年12月20日之后的合同,近8成都是假的。
另外,從招股書中得知,海洋王照明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負責負責公司90%的對外銷售業務,公司的客戶以大中型國有企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為主,因此,公司承接大型工程的過程中保持著高達70%的毛利率,這其中有沒有什么特殊的情況,不免引發人們的猜想。
海洋王照明工程公司主要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