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請問梅新育博士,剛才吳總也談了一些,這起訴訟會對中國的企業在美國投資可能會產生一些影響,我想請您從一個專家的角度分析一下,到底會產生哪些影響?另外,這起訴訟不管結果什么樣子,對中國的企業去美國投資會釋放出什么樣的信號?
梅新育:我想首先要從對美國、對奧巴馬大力推銷的政策產生什么樣的影響。我想說,看到這起案子的詳細經過,把它與奧巴馬這幾個月來大力推銷的選擇美國計劃放到一起對比的時候,我不知道、不能理解奧巴馬發布總統令到底是想向全世界傳遞一個什么樣的信號。也許他傳遞的信號是選擇美國你們來吧,在這里你們將會剝的只會剩一條褲衩,然后想要出門,一個子兒的補償都沒有,我想難道他想傳遞的就是這么一個信號?
本來如果單單是從經濟上面來講的話,應該說中國對美國的直接投資有著相當大的發展潛力,因為中國是世界第二經濟大國,也是世界對外資產名列前茅的大國,美國是世界第一大國,擁有最廣大的市場。而且中國投資者普遍對美國的商業環境抱有近乎迷信般的崇尚。
作為我個人來說,這兩年我也親身感受到了美國政府方面希望招來中國投資的這種熱情,通過與美國使館的經濟商務官員接觸中感受到了這種熱情。同時我們也看到了,奧巴馬制定實施的選擇美國計劃,這是美國有史以來第一個類似的這樣一個計劃,而這種招商引資的新計劃,突出強調了就是他招商引資的重點就是像中國、印度、巴西這樣的新興市場,這都是中國發展對美國直接投資的有利條件,本來應該是有利條件。
而且為了促進中國對美直接投資的發展,中美兩國最近幾年也花了比較大的工夫,想為中國到美國創造更好的環境。突出的表現在,這兩年間中美兩國啟動了新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的談判,這個談判一直在進行當中。但是從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10月8日的報告,主張封殺華為、中興到三一集團風電項目在美國遭到赤裸裸的沒收,強制性的征收,應該說是給中美兩國雙邊直接投資的發展投下了非常濃重的陰影,給有意到美國開展直接投資的中國企業家心理上面投下了非常重的陰影,不知道自己到了美國去投資會得到什么樣的待遇。而在這兩起案件當中,三一風電項目雖然涉案的金額比較小,但是性質更為惡劣。
之所以說性質更為惡劣,是因為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報告雖然主張封殺華為、中興,但是這份報告并沒有主張對華為、中興在美國的財產采取征收而不給予任何補償的措施,但是在三一風電的項目當中我們看到的就是赤裸裸的征收的措施,應該說在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在美國的資產遭到美國政府征收這并不是第一次,在抗美援朝朝鮮戰爭的時候中國軍隊還沒有進入朝鮮美國就凍結了中國在美國的資產7500萬美元,但是現在美國征收三一風電的資產,有什么理由嗎?難道中美兩軍在南海、在沖繩、在朝鮮半島上面又打起來了嗎?沒有這樣的事情。他這種征收行為,而且不給任何補償的征收行為,到底有什么理由、有什么依據呢?讓人有點無法理解。
在這起案子當中,美國有關方面提出的這些征收措施,我們沒有看到任何美國法律的依據,看不到任何事實的依據,也看不到任何商業邏輯的依據。美國對外執法管理當中的隨意性在這起案件當中暴露無遺,其他潛在的中國投資者,已經在美國投資的中國投資者,他們看到這樣的情況會怎么想,選擇美國計劃想要大力吸引的巴西、印度、俄羅斯其他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投資者,看到了三一風電他們遭到了這種完全隨意的損失,他們會怎么想,我想這是可想而知的。
這起案子雖然三一風電現在是依據美國的法律去起訴美國總統,但是我認為美國方面的行為不僅僅是違反了美國自己的法律,也違反了國際法,具體說來違反了中美兩國80年代簽署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根據這一點,我個人認為,如果三一集團企業方面覺得有此必要我們政府方面與企業進行協調的話,我個人認為我國政府方面已經有必要就此與美國方面展開外交交涉了,是否實施外交交涉?取決于三一集團應訴維權整體戰略。而且這樣一起案例將不可避免的給正在談判的中美新投資保護協定制造障礙。
最后我想說一句,從CFIUS到奧巴馬的總統令,美國公共權力部門在這起案件上已經是一錯再錯,我希望美國公共權力部門能夠在接下來的訴訟過程中矯正此前的錯誤,而不要繼續三錯、四錯、五錯,以至于N錯。三一之所以起訴美國政府和奧巴馬,還是對美國法律有信心的表現,希望不要把中國投資者、中國企業逼到對美國法律完全喪失信心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