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技術專家張風春博士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保護生物多樣性并不應該一味地保護而放棄利用,而是應該注重可持續利用。
記者:我們知道,中國是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國家之一,也是生物多樣性受到威脅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對生物多樣性造成破壞的因素有哪些?
張風春:我把它分成兩類,一類為直接因素。這些因素直接對生物多樣性發生作用,如氣候變化,過度開發、利用、放牧及各種污染。另一類就是深層因素。可以包括保護生物多樣性意識淡薄,法律、法規、政策不到位,部門間的協調和配合缺失以及貧困等。這些因素不會對生物多樣性直接產生作用,但它會影響其他因素。
記者:目前,保護生物多樣性我們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張風春:這大約可以分兩大類,一個是就地保護,就是生物多樣性原來在哪兒就在哪兒進行保護,像保護區就屬于典型的就地保護。還有一種叫遷地保護,也叫移地保護。遷地保護就是把動物或植物,主要指的是珍稀瀕危的或是價值特別大的,在野生環境下很難自己延續下去的把它換一個地方,或者進行人工繁殖,或者進行人工保護。
記者:自然保護區對我國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張風春:可以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還遠遠地沒有發揮出最大的保護效能。2012年,我國總的保護區數量是2669個,占中國國土面積的 14.9%,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全球平均水平是12%。從保護區角度說,已經基本形成了一個以保護區為主的保護網絡,使一些主要瀕危、珍稀或者國家重點保護動植物基本上得以保護。為什么說遠遠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保護效能,有幾個原因:第一個原因就是缺少統籌規劃、統一管理,但缺乏協調和溝通。目前有很多部門都管生物多樣性,各自按照各自的職責對保護區進行規劃進行管理,但缺乏協調和溝通。還有一個原因,保護區本身也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
記者:生物多樣性保護面臨哪些困難和挑戰?
張風春: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當地經濟發展或社會環境的改善都應協調一致。2011年6月,國務院成立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統籌協調全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指導“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中國行動”。生物多樣性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已初步建立,制定實施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等一系列重大規劃和計劃,生物多樣性保護協調機制逐步完善,就地和遷地保護取得顯著成績,國際合作有力推進。目前,生物多樣性保護已提升到國家宏觀戰略高度。保護生物多樣性并不應該一味地保護而放棄利用,這樣的保護是消極被動的保護,長期下去會影響到人們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積極性。保護生物多樣性更應該注重可持續利用。
記者:如何實現生物多樣性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張風春:在不同的地區,不同的生態系統,不同的物種,或者不同的生物多樣性資源,標準都是不一樣的。近幾年來科學家們做了很多嘗試,為各種可持續利用開發了一些可持續指標體系。如果國家將指標體系和生物多樣性保護一樣重視起來,對生物多樣性的潛在威脅做到防患于未然,那么就是實現了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經濟發展的協調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