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為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自今年9月25日起,將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之外的其他用電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到1.5分錢。
對此,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以往國家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是從提高銷售電價獲得的資金中拿出一部分來補貼可再生能源,而這次是單獨出臺政策為可再生能源增加資金,體現了對可再生能源的一種特殊關照。
標準提高后基金仍存缺口
我國《可再生能源法》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高出常規能源發電價格部分,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分攤。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從2006年的每千瓦時0.1分錢逐步提高到現行的每千瓦時0.8分錢,目前每年籌集金額200億元左右。
“很長一段時間電煤價格過高,火電企業普遍虧損,所以只能從銷售電價中提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現在是電煤價格低,所以采取降低上網電價的形式。”孟憲淦對記者說。
孟憲淦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按照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十二五”規劃,2015年我國風電年發電量將達到1900億千瓦時,按照每千瓦時補貼0.2元,單風電就需要將近400億元的補貼。另外,2015年光伏發電的裝機目標是32吉瓦,年發電量在500億千瓦時左右,按照度電補貼0.42元,補貼資金規模將近200億元。
“還有生物質發電補貼、可再生能源接入電網系統而發生的工程投資和運行維護費用以及代征手續費等,這樣算下來,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模需求大概在800億元。”孟憲淦表示。
各地落實情況尚待觀察
相關專家認為,對于沒有享受到電煤價格下跌好處的省份和企業,需要各省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的措施,但正如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通知中指出的那樣,這個措施是和治理大氣污染相結合的,燃煤電廠的利益必然會有所犧牲,加之目前對火電征收碳稅的呼聲,都體現了未來火電政策的方向。
同時,從我國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目標來看,要逐年減少補貼額度,倒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成本不斷下降,到2020年左右,爭取實現可再生能源平價上網,例如我國計劃到2015年分布式光伏發電實現平價上網。
“今后補貼的規模肯定要適當減少,國家要用最少的錢做最多的事兒。”孟憲淦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