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能源局今年8月來連發兩個直購電通知,以及國研中心383方案提出電力改革建議,十八屆三中全會前夕,大用戶直購電作為新一輪電力改革突破口的思路愈加明晰。
所謂大用戶直購電,是指在不改變現有電網體制的前提下,發電企業與用戶直接洽談電力價格和交易電量,公平開放電網,國家制定獨立輸配電價并實施監管。“直購電能繞開電網‘獨買獨賣’的壟斷格局,這對于致力于市場化的電力改革而言,是一條相對容易實現的路。”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秘書長歐陽昌裕7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政策扶持力度超預期點燃了多地重啟直購電試點的熱情,然而,缺乏獨立輸配電價、地方行政干預變相降價等問題,讓這一改革的推進不容樂觀。為此,中電聯在7日召開的2013年第三季度電力形勢分析會上提出,要加快形成獨立的輸配電價機制,加快發電環節兩部制的電價改革,這樣才能在真正意義上改變電力交易方式,推動電力市場化改革。
按照2002年既定的“電改方案”,即業內統稱的“5號文”,電力改革要實現廠網分離,主輔分開,輸配分開,競價上網,最終實現市場化的電價形成機制,讓電力企業和大用戶開展直接供電試點也在彼時被第一次提出。然而,時至今日,只有廠網分離基本實現,主輔分離仍不徹底,輸配分開尚無時間表,競價上網以及電價市場化更是遙遙無期。
“改革十年來,社會各層都有不同的意見反映。我國已經進入電價上漲周期,電力市場化改革必須繼續推進,國家應該征求各方面的意見,而不是在一個很小的范圍。”中電聯秘書長王志軒認為,電力改革核心不僅僅是廠網分開、主輔分離等,關鍵還要從電價機制上入手,更多采用市場機制調節電價,減少行政干預。
經過近些年的探索與博弈,大用戶直購電作為電價改革突破口已成為各方共識。歐陽昌裕認為,大用戶直購電的本質不是降低電價,而是賦予用戶的用電選擇權,促進輸電和售電分離,實現電力市場兩頭的競爭,而這恰恰是市場化改革最重要的推動力。
今年8月,重新組建的國家能源局發布通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取消和下放包括行政項目審批權”的要求,有關部門對于電力直接交易試點將不再進行行政審批。10月和工信部再次聯合發布通知,明確提出支持各地開展規范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并要求糾正各種變相的讓利優惠行為。
與過去10年僅7省獲批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今年多地重啟直購電試點。目前廣東擴大直購電試點規模,四川重啟直購電試點,山西、甘肅也正式加入試點行列。
但當前直購電試點也是問題重重。“辦法細則不夠完善不夠明確,缺乏獨立的輸配電價,企業和居民用電交叉補貼,而且部分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來指定買賣電價和參與企業,并沒有真正讓市場機制來調節。”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黃少中在日前舉辦的電力運行形勢高端交流分析會上表示。
在歐陽昌裕看來,獨立的輸配電價不確定下來,直購電試點將難以在全國真正推廣。他認為,目前一下子難以核實清楚電網公司的輸配成本,但又要推開市場化改革,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先按購銷價差將輸配電價固化下來,先推開大用戶直供改革,然后再進行逐個核查,決定上調還是下浮,逐漸逼近最真實的輸配成本。
而黃少中則認為,輸配電價改革有兩種思路,沒有大的改革之前,購銷差需要修訂,可以仿效煤電聯動的調節機制,也可按照一定的核算辦法來核定輸配電價成本,按照電壓等級來細化電價,體現電壓等級差。在核價方式上還有跨區跨省的區分,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