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推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知識產權專家的通知
工信廳科函[2013]3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部直屬相關單位,部屬高校,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發布的《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支撐我部實施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培育工程相關工作,我部將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知識產權專家庫,切實發揮專家的咨詢服務作用。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企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高等學校及科研機構中的知識產權實務工作者。
二、遴選條件
(一)知識產權專業能力突出, 在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保護以及涉外知識產權事務等方面實務工作經驗豐富。
1、在知識產權注冊申請、知識產權信息利用、專*檢索、專*分析、專*挖掘等方面經驗豐富;
2、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者承擔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制定、知識產權部門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等;
3、在知識產權許可和轉讓、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知識產權聯盟運營及標準中知識產權處置等方面經驗豐富,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者承擔過知識產權運營成功案例;
4、精通知識產權行政、司法保護規則和程序,在知識產權糾紛應對、知識產權維權、知識產權預警等方面經驗豐富,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者承辦過重大知識產權案件;
5、精通涉外知識產權實務,包括美、日、歐等主要發達國家(地區)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程序和應對策略,以及國外先進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經驗等。
(二)企業推薦專家需要從事知識產權相關工作5年以上;服務機構推薦專家需要取得專*代理人、律師等執業資格5年以上;高校和科研機構推薦專家需要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3年以上。
(三)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65周歲以下。
三、推薦方式
(一)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的推薦工作,推薦人數不限。推薦單位要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初選和匯總。部屬單位、有關中央企業可直接推薦。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協助部(科技司)開展專家推薦評審工作。
(三)通過評審的專家經公示后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知識產權專家庫。
四、材料報送
請各單位于2013年6月30日前,將推薦專家匯總表、專家推薦表一式六份(至少一份為原件)、推薦表掃描件(PDF格式)與電子件(WORD格式)(光盤形式)交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有關材料電子版請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www.miit.gov.cn“科技司/知識產權和成果管理”欄目下載)
聯系人:高 瑋 屈 寧 龍海斌
電 話:010-88687105,88687115 , 68205242
電子郵箱:gaowei@infoip.org
地 址:工業和信息化部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石景山區魯谷路35號電子一所13層, 100040)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知識產權專家推薦匯總表
2.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知識產權專家推薦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