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大力推進節能減排,減輕對資源環境的壓力。“十二五”規劃綱要指出,要實施能源消耗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具體要求單位GDP能耗在“十一五”降低19.1%的基礎上,繼續降低16%。但2011年并沒有完成規定指標,總能耗增長7.1%。必須堅持不懈進一步加強措施力度,將GDP增速控制在7%左右的預期值之內,以使能源消費彈性系數由0.7降到0.5以下,使能源消費總量年增速控制在4%以下。
合理開發科學利用傳統化石能源。發展先進的綜合采煤,三次采油、低滲透油藏開發等先進技術,提高采收率,增加經濟可采儲量。加快天然氣、煤層氣開發,發展能源潔凈化利用技術,提升煤炭洗選率,煉油輕油收率,發展石油化工、煤化工深度加工。特別應注重發展煤、電、化一體化綜合利用,建設坑口電站,通過特高壓輸電送往沿海發達地區,改變不合理的火電布局。
加快培育發展新能源。積極開展水能、核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非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提前和超額實現2015年、2020年新能源占比達到11.3%和15%的目標。要加快建設智能電網,盡快提高新能源占比,推進能源清潔化、低碳化。
統籌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引導鼓勵“走出去”。原油、天然氣等資源的進口要多元化,勘探、開發、加工合作拓展到更多的區域、拿到更多權益。要有戰略眼光,合理布局,發展遠洋運輸和管道運輸,建立改善原油天然氣進口的海上陸上通道,降低物流成本,保障運輸安全。要積極參與國際經貿合作,爭取更多的話語權。改革完善能源定價機制,推進國內能源資源價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