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屬于競爭環節的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仍被嚴格管制,而具有壟斷性質的輸配電價卻恰恰沒有管住,監管乏力,這與既定的改革目標正好相反,形成了“管住兩頭,中間不管”的局面。改革十年來,電價改革一直是最為矚目的話題之一。新形勢下,各方面對于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呼聲日漸強烈。但目前的電價改革,已經進入了攻堅期、深水區,積累了很多矛盾和問題,改革牽涉到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牽涉到各方面固有利益的調整,推進電價改革決不是一件簡單容易的事,會面臨很大阻力,可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發展的關系化改革;七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主輔、主多分離改革進展緩慢,輸配電成本費用不清晰,輸配電成本約束機制未能形成,獨立的輸配電價機制未能建立,電網企業維持買進賣出、獨家經銷電量局面,處于絕對壟斷地位,與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的市場地位嚴重不對等。由于缺乏獨立和合理的輸配電價,大用戶直購電交易面臨諸多困難和阻力,跨地區電能交易也反映出許多問題。
銷售環節:銷售電價偏于僵化,缺少彈性,未能與上網電價實行及時有效的市場聯動,不能充分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難以有效調節電力供求關系。銷售電價分類偏多太細,不能反映用戶用電特性和供電成本,居民電價偏低,工業電價偏高,各類用戶交叉補貼嚴重,電價制度不盡科學,未能體現公平負擔原則,不利于引導用戶合理用電,促進資源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