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第1條必須經過本工種專業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縱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2條把握沉降機的工作原理、構造、技術特征及正確的操縱方法,了解常見故障發生原因及預防措施,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及使用方法。
第3條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技術操縱規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4條了解沉降機的冷卻水系統和潤滑系統的作用,及其管路布置情況,并能正確操縱。
第5條熟悉本崗位設備的開停車程序及上下工序的聯系。
第6條上崗時必須穿著好勞動保護用品。
二、安全規定
第7條離心機不得超負荷運行。進料中不得混有軟、硬雜物及大顆粒物料。
第8條離心機的油泵電機、振動電機和回轉電機之間必須實現閉鎖。
第9條、設備運行中,工作職員不得爬到離心機上作業。
第10條沉降離心機的固定螺栓必須緊固,嚴防隔振彈簧斷裂變形。
第11條沉降離心機必須裝設安全保護裝置及傳感器。
三、工作前的預備
第12條開車前應檢查轉子轉動是否靈活,進料管及下料端有無堵塞現象。
第13條檢查傳動三角帶數目和張緊度是否符合要求。
第14條檢查液壓站油箱內的油位是否正常,油位低時及時添加。
第15條檢查控制箱指示燈、儀器、儀表是否靈活可靠。
第16條了解601粗粒煤泥濃縮機底流情況,確定開啟臺數及進料閥門的大小。
四、正常操縱的規定
第17條接到開車信號后,一人操縱,一人監護啟動開車。
第18條先開潤滑油泵,待油壓正常后(不低于0.1Mpa),且正常運轉5min后,方可啟動沉降機主電機。
第19條沉降機一定要空載啟動,待電機切換電阻運轉正常后,方可打開進料閘門給料,給料大小(電流90A-140A)及時調整。
第20條運行中要留意觀察電流變化及排料情況,各潤滑部位的溫升是否正常(主要是大皮帶輪軸及差速器),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第21條一般情況下,要將601底流降至300g/L以下,方答應停車。
第22條正常停車時,要先停止給料,處理完給料和機體內物料后,封閉給料閥門,用凈水沖洗沉降機筒體及螺旋推進器10-15min,方可停主電機,待主電機停止運轉后,再停潤滑油泵。
五、特殊情況下的處理
第23條沉降機運行中出現切銷子事故,要分析原因并揭大蓋盤車,待將大部分物料盤出,一人能盤動轉子時,方可裝上安全銷正常啟動,嚴禁帶料強行啟動。
六、操縱后的工作
第28條停車前,要先停止給料,將機體內的物料全部處理完后,方可停車,嚴禁待料停車。
第29條、交接班前應將工作區域衛生清理干凈,各類物品碼放整潔。
第30條、應在現場進行交接班,向接班職員具體交待清本班沉降離心機的運轉狀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題目,履行完交接班手續后,方可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