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日前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受托管理人單獨接受“11超日債”債券持有人委托參與超日太陽重整程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日太陽”)破產管理人等相關方溝通,受托管理人將接受債券持有人單獨授予的委托代理權,代理其參與超日太陽的重整程序,并根據該等債券持有人的授權行使相應權利。
截至2014年8月8日17時,受托管理人接受債券持有人單獨授權的期限屆滿。受托管理人將按照《公告》的要求,依據相關債券持有人的具體授權,參與超日太陽的重整程序。近期主要工作是向破產管理人進行債權申報,受托管理人將及時通報具體進展情況。
債券持有人除按《公告》單獨委托受托管理人參與超日太陽重整程序之外,還可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該等程序,詳見超日太陽破產管理人《關于債權申報說明的公告》《關于“11超日債”債券持有人通過網絡形式申報債權的公告》等。
受托管理人表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相關債券持有人的單獨授權,盡職履行委托代理人職責,全力維護相關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