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店大欺廠”能否改變?
“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這用來描述零售業當中的供應商和零售商最恰當不過。兩者微妙的關系此一時如漆似膠,彼一時不共戴天,這一切皆因市場已從制造為王向終端為王轉變。因為擁有大量的消費群,在供應商與零售商的關系中,零售商取得了話語權,而供應商則長期受“壓迫”,有苦難言。為了調和廠商矛盾,商務部近日出臺了《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昨天該草案已進入公開征求意見的最后一天。這就意味著,處理廠商關系的《辦法》很快將正式出臺,供應商的好日子似乎就要來了,然而,情況真的如此嗎?
供應商:根本無公平可言
合同:亂收費的保護傘
某供應商向記者介紹:“現在賣場與我們簽訂的合同,抬頭寫的是‘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可是接下來的條款都是只規定供貨商的義務而不提超市的責任,甚至連合同條款都是超市擬好讓我們簽字的,根本沒有公平可言。如果我們拒簽合同,產品就進不了賣場的門。”“這些賣場都是全國連鎖的,我們除了自建渠道外,只有這種選擇。”
記者在一家供貨商與某超市的合同上看到,合同里標明的收費項目總共分為進場費、節慶贊助費、促銷費、新店開業費、商品丟失補償和商品殘損補償等幾大類。莫名其妙的收費:家常便飯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除了按合同約定供貨商要繳納各項費用外,超市平時還經常隨機收取一些費用,包括營業人員管理費、自行車存放費、更衣室費、工作人員服裝費、水電費、垃圾費等等。而且只要超市一聲令下,供貨商就要乖乖交錢,有時超市連單據都不開。
某供貨商告訴記者:“超市的合同外收費簡直是家常便飯,上個月我們在某超市的銷售額共10萬元,然而超市跟我們要的各種費用高達7000多元。”這家供貨商告訴記者,2004年超市向他們收取的費用占到了銷售額的5%。貨款結算:連拖帶扣記者采訪的數家供應商
都有過被超市拖欠貨款的經歷。由于地位的嚴重不平等,在約定的日期結算貨款時,超市往往以各種理由一再拖欠。“要是光拖欠就好了”,某供應商對記者說,“被一拖再拖的貨款最后到我們手里時還會嚴重縮水,他們會以各種名義克扣貨款,比如連消費者刷卡的手續費都要從我們的貨款里扣。”記者還了解到,超市扣貨款時事先從來不和供應商商量,都是先斬后奏。這位供應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反復叮囑記者說:“千萬不要透露我們的名字和超市的名字,得罪了他們,就更拿不到貨款了。”超市員工:仗勢欺人“超市的一些員工鉆超市
管理上的漏洞,欺負我們的事兒多了去了。”一家供貨商委屈地說。據他透露,有的超市采購員在進場費、訂貨數量及商品價格等方面做文章,大肆向供應商索要賄賂;有的超市管理人員隨意對供應商罰款,對自己經營虧損部分明目張膽地要供貨商承擔,超市丟失了貨品也要供貨商負責補損,否則,超市工作人員就以各種理由拒絕向供應商下訂單,讓供貨商的貨品下架。
零售商:供應商不懂終端
在聽到供應商太多的抱怨之后,記者又采訪了多家超市賣場的負責人,他們明確表示了收取進場費的合理性,并指出對終端銷售的認識存在“盲區”。“商品推廣過程需要多重費用”
“任何商品都有個推廣過程,供應商把商品放到超市后,為了帶動商品的銷售,超市要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對商品進行推介、促銷,促銷人員的費用、制作pop的費用,甚至上門投放廣告都是要有費用支出的,這些費用應該由供應商從進場費中支付。”一位超市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了進場費的“合理性”。
除此之外,他表示,很多供應商要求在特定時期、特定位置做堆頭商品,這些做法打破了超市的商品布局計劃,要靠理貨員利用業余時間加班完成。 “店大欺廠”能否改變?
“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這用來描述零售業當中的供應商和零售商最恰當不過。兩者微妙的關系此一時如漆似膠,彼一時不共戴天,這一切皆因市場已從制造為王向終端為王轉變。因為擁有大量的消費群,在供應商與零售商的關系中,零售商取得了話語權,而供應商則長期受“壓迫”,有苦難言。為了調和廠商矛盾,商務部近日出臺了《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昨天該草案已進入公開征求意見的最后一天。這就意味著,處理廠商關系的《辦法》很快將正式出臺,供應商的好日子似乎就要來了,然而,情況真的如此嗎?
供應商:根本無公平可言
合同:亂收費的保護傘
某供應商向記者介紹:“現在賣場與我們簽訂的合同,抬頭寫的是‘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可是接下來的條款都是只規定供貨商的義務而不提超市的責任,甚至連合同條款都是超市擬好讓我們簽字的,根本沒有公平可言。如果我們拒簽合同,產品就進不了賣場的門。”“這些賣場都是全國連鎖的,我們除了自建渠道外,只有這種選擇。”
記者在一家供貨商與某超市的合同上看到,合同里標明的收費項目總共分為進場費、節慶贊助費、促銷費、新店開業費、商品丟失補償和商品殘損補償等幾大類。莫名其妙的收費:家常便飯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除了按合同約定供貨商要繳納各項費用外,超市平時還經常隨機收取一些費用,包括營業人員管理費、自行車存放費、更衣室費、工作人員服裝費、水電費、垃圾費等等。而且只要超市一聲令下,供貨商就要乖乖交錢,有時超市連單據都不開。
某供貨商告訴記者:“超市的合同外收費簡直是家常便飯,上個月我們在某超市的銷售額共10萬元,然而超市跟我們要的各種費用高達7000多元。”這家供貨商告訴記者,2004年超市向他們收取的費用占到了銷售額的5%。貨款結算:連拖帶扣記者采訪的數家供應商
都有過被超市拖欠貨款的經歷。由于地位的嚴重不平等,在約定的日期結算貨款時,超市往往以各種理由一再拖欠。“要是光拖欠就好了”,某供應商對記者說,“被一拖再拖的貨款最后到我們手里時還會嚴重縮水,他們會以各種名義克扣貨款,比如連消費者刷卡的手續費都要從我們的貨款里扣。”記者還了解到,超市扣貨款時事先從來不和供應商商量,都是先斬后奏。這位供應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反復叮囑記者說:“千萬不要透露我們的名字和超市的名字,得罪了他們,就更拿不到貨款了。”超市員工:仗勢欺人“超市的一些員工鉆超市
管理上的漏洞,欺負我們的事兒多了去了。”一家供貨商委屈地說。據他透露,有的超市采購員在進場費、訂貨數量及商品價格等方面做文章,大肆向供應商索要賄賂;有的超市管理人員隨意對供應商罰款,對自己經營虧損部分明目張膽地要供貨商承擔,超市丟失了貨品也要供貨商負責補損,否則,超市工作人員就以各種理由拒絕向供應商下訂單,讓供貨商的貨品下架。
零售商:供應商不懂終端
在聽到供應商太多的抱怨之后,記者又采訪了多家超市賣場的負責人,他們明確表示了收取進場費的合理性,并指出對終端銷售的認識存在“盲區”。“商品推廣過程需要多重費用”
“任何商品都有個推廣過程,供應商把商品放到超市后,為了帶動商品的銷售,超市要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對商品進行推介、促銷,促銷人員的費用、制作pop的費用,甚至上門投放廣告都是要有費用支出的,這些費用應該由供應商從進場費中支付。”一位超市
“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這用來描述零售業當中的供應商和零售商最恰當不過。兩者微妙的關系此一時如漆似膠,彼一時不共戴天,這一切皆因市場已從制造為王向終端為王轉變。因為擁有大量的消費群,在供應商與零售商的關系中,零售商取得了話語權,而供應商則長期受“壓迫”,有苦難言。為了調和廠商矛盾,商務部近日出臺了《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昨天該草案已進入公開征求意見的最后一天。這就意味著,處理廠商關系的《辦法》很快將正式出臺,供應商的好日子似乎就要來了,然而,情況真的如此嗎?
供應商:根本無公平可言
合同:亂收費的保護傘
某供應商向記者介紹:“現在賣場與我們簽訂的合同,抬頭寫的是‘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可是接下來的條款都是只規定供貨商的義務而不提超市的責任,甚至連合同條款都是超市擬好讓我們簽字的,根本沒有公平可言。如果我們拒簽合同,產品就進不了賣場的門。”“這些賣場都是全國連鎖的,我們除了自建渠道外,只有這種選擇。”
記者在一家供貨商與某超市的合同上看到,合同里標明的收費項目總共分為進場費、節慶贊助費、促銷費、新店開業費、商品丟失補償和商品殘損補償等幾大類。莫名其妙的收費:家常便飯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除了按合同約定供貨商要繳納各項費用外,超市平時還經常隨機收取一些費用,包括營業人員管理費、自行車存放費、更衣室費、工作人員服裝費、水電費、垃圾費等等。而且只要超市一聲令下,供貨商就要乖乖交錢,有時超市連單據都不開。
某供貨商告訴記者:“超市的合同外收費簡直是家常便飯,上個月我們在某超市的銷售額共10萬元,然而超市跟我們要的各種費用高達7000多元。”這家供貨商告訴記者,2004年超市向他們收取的費用占到了銷售額的5%。貨款結算:連拖帶扣記者采訪的數家供應商
都有過被超市拖欠貨款的經歷。由于地位的嚴重不平等,在約定的日期結算貨款時,超市往往以各種理由一再拖欠。“要是光拖欠就好了”,某供應商對記者說,“被一拖再拖的貨款最后到我們手里時還會嚴重縮水,他們會以各種名義克扣貨款,比如連消費者刷卡的手續費都要從我們的貨款里扣。”記者還了解到,超市扣貨款時事先從來不和供應商商量,都是先斬后奏。這位供應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反復叮囑記者說:“千萬不要透露我們的名字和超市的名字,得罪了他們,就更拿不到貨款了。”超市員工:仗勢欺人“超市的一些員工鉆超市
管理上的漏洞,欺負我們的事兒多了去了。”一家供貨商委屈地說。據他透露,有的超市采購員在進場費、訂貨數量及商品價格等方面做文章,大肆向供應商索要賄賂;有的超市管理人員隨意對供應商罰款,對自己經營虧損部分明目張膽地要供貨商承擔,超市丟失了貨品也要供貨商負責補損,否則,超市工作人員就以各種理由拒絕向供應商下訂單,讓供貨商的貨品下架。
零售商:供應商不懂終端
在聽到供應商太多的抱怨之后,記者又采訪了多家超市賣場的負責人,他們明確表示了收取進場費的合理性,并指出對終端銷售的認識存在“盲區”。“商品推廣過程需要多重費用”
“任何商品都有個推廣過程,供應商把商品放到超市后,為了帶動商品的銷售,超市要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對商品進行推介、促銷,促銷人員的費用、制作pop的費用,甚至上門投放廣告都是要有費用支出的,這些費用應該由供應商從進場費中支付。”一位超市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了進場費的“合理性”。
除此之外,他表示,很多供應商要求在特定時期、特定位置做堆頭商品,這些做法打破了超市的商品布局計劃,要靠理貨員利用業余時間加班完成。 “店大欺廠”能否改變?
“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這用來描述零售業當中的供應商和零售商最恰當不過。兩者微妙的關系此一時如漆似膠,彼一時不共戴天,這一切皆因市場已從制造為王向終端為王轉變。因為擁有大量的消費群,在供應商與零售商的關系中,零售商取得了話語權,而供應商則長期受“壓迫”,有苦難言。為了調和廠商矛盾,商務部近日出臺了《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昨天該草案已進入公開征求意見的最后一天。這就意味著,處理廠商關系的《辦法》很快將正式出臺,供應商的好日子似乎就要來了,然而,情況真的如此嗎?
供應商:根本無公平可言
合同:亂收費的保護傘
某供應商向記者介紹:“現在賣場與我們簽訂的合同,抬頭寫的是‘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可是接下來的條款都是只規定供貨商的義務而不提超市的責任,甚至連合同條款都是超市擬好讓我們簽字的,根本沒有公平可言。如果我們拒簽合同,產品就進不了賣場的門。”“這些賣場都是全國連鎖的,我們除了自建渠道外,只有這種選擇。”
記者在一家供貨商與某超市的合同上看到,合同里標明的收費項目總共分為進場費、節慶贊助費、促銷費、新店開業費、商品丟失補償和商品殘損補償等幾大類。莫名其妙的收費:家常便飯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除了按合同約定供貨商要繳納各項費用外,超市平時還經常隨機收取一些費用,包括營業人員管理費、自行車存放費、更衣室費、工作人員服裝費、水電費、垃圾費等等。而且只要超市一聲令下,供貨商就要乖乖交錢,有時超市連單據都不開。
某供貨商告訴記者:“超市的合同外收費簡直是家常便飯,上個月我們在某超市的銷售額共10萬元,然而超市跟我們要的各種費用高達7000多元。”這家供貨商告訴記者,2004年超市向他們收取的費用占到了銷售額的5%。貨款結算:連拖帶扣記者采訪的數家供應商
都有過被超市拖欠貨款的經歷。由于地位的嚴重不平等,在約定的日期結算貨款時,超市往往以各種理由一再拖欠。“要是光拖欠就好了”,某供應商對記者說,“被一拖再拖的貨款最后到我們手里時還會嚴重縮水,他們會以各種名義克扣貨款,比如連消費者刷卡的手續費都要從我們的貨款里扣。”記者還了解到,超市扣貨款時事先從來不和供應商商量,都是先斬后奏。這位供應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反復叮囑記者說:“千萬不要透露我們的名字和超市的名字,得罪了他們,就更拿不到貨款了。”超市員工:仗勢欺人“超市的一些員工鉆超市
管理上的漏洞,欺負我們的事兒多了去了。”一家供貨商委屈地說。據他透露,有的超市采購員在進場費、訂貨數量及商品價格等方面做文章,大肆向供應商索要賄賂;有的超市管理人員隨意對供應商罰款,對自己經營虧損部分明目張膽地要供貨商承擔,超市丟失了貨品也要供貨商負責補損,否則,超市工作人員就以各種理由拒絕向供應商下訂單,讓供貨商的貨品下架。
零售商:供應商不懂終端
在聽到供應商太多的抱怨之后,記者又采訪了多家超市賣場的負責人,他們明確表示了收取進場費的合理性,并指出對終端銷售的認識存在“盲區”。“商品推廣過程需要多重費用”
“任何商品都有個推廣過程,供應商把商品放到超市后,為了帶動商品的銷售,超市要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對商品進行推介、促銷,促銷人員的費用、制作pop的費用,甚至上門投放廣告都是要有費用支出的,這些費用應該由供應商從進場費中支付。”一位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