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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2014年9月4日,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至各省及電力央企。至此,業界期盼已久的光伏新政終于正式簽發。可以預測,隨著分布式光伏新政的落實執行,我國屋頂太陽能市場將迎來啟動。范圍、上網電價“二選一”方案外,同時也對現存的一些光伏怪象做出了嚴肅的“點名”。光伏產品質量監督、光伏工程安裝問題、地方市場保護等一系列問題或將得到糾正。和享受各級政府補貼的非并網獨立光伏發電項目,須采用經國家認監委批準的認證機構認證的光伏產品。建設單位進行設備的采購招標時,應明確要求采用獲得認證的光伏產品,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要求。各地區的市縣(區)政府要建立建筑光伏發電應用的統籌協調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質量管理和安全監督。各級地方政府不得隨意設置審批和收費事項,不得限制符合國家標準和市場準入條件的產品進入本地市場,不得向項目單位提出采購本地產品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各種方式為低劣產品提供市場保護。向電力用戶的供電量)和上網電量,并具備向電力運行調度機構傳送項目運行信息的功能。
為了更好地落實新政,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會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等加強分布式光伏發電相關國家和地方政策落實的監督檢查。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負責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并網安全進行監管,電網企業應配合做好安全監管的技術支持工作。建立對電網企業的接網服務、接入方案、并網運行、電能計量、電量收購、電費結算、補貼資金發放各環節進行全程監管的工作機制。加強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合同能源服務以及電力交易的監管,相關方發生爭議時,可向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申請協調,也可通過12398舉報投訴電話反映,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應會同當地能源主管部門協調解決。如電網公司未按照規定接入和收購光伏發電的電量,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會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開展專項監管,按半年、全年向國家能源局上報專項監管報告,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發現重大問題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