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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醞釀已久的分布式光伏新政,終于落地。有關政策的通知》至各省及電力央企。至此,業界盛傳的所謂“二選一”政策終于的到證實。電價新政策,明確了部分項目執行當地光伏電站標桿電價政策。新政指出,“利用建筑屋頂及附屬場地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項目備案時可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中的一種模式”。而所謂的“全額上網”項目的全部發電量將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收購。,今后項目單位只要向當地能源主管部門申請變更備案,與電網企業簽訂新的并網協議和購售電合同即可。后面將由電網企業負責向財政部和國家能源局申請補貼目錄變更。規模指標管理,執行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電網企業按照《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十七條規定及設立的“綠色通道”,由地級市或縣級電網企業按照簡化程序辦理電網接入并提供相應并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