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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會”現場獲悉,三大基礎運營商展會期間即將與五家虛擬運營商代表簽訂“移動轉售業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協議。
新的“動態機制”形成后,基礎運營商調整資費時,虛擬運營商所獲得的“批發價”有望獲得“聯動”調整。“價格(批發價)高低都是次要的,關鍵是要把價格機制建立起來。”分享通信執行總裁康志斌昨日接受筆者采訪時表示。
筆者從業內了解到,今年10月,虛商將啟動規模放號。價格形成機制等問題解決后,規模放號將更有基礎。
價格“聯動”
“電信價格”歷來觸動市場神經,今年,電信資費“市場定價”原則得到確立,三大基礎運營商獲得了“自主定價權”,由于不再需要政府審批,三大基礎運營商今年已多次自主降價。
不過,由于虛擬運營“批發價”形成機制的滯后,基礎運營商的調價措施讓虛擬運營商陷入被動。
去年年底,工信部發放了首批虛擬運營商牌照,獲牌虛擬運營企業與基礎運營商簽訂的合作協議中包括語音、短信、流量批發價格,在基礎運營商業務零售價基礎上,按照一定折扣批發給虛擬運營商。
康志斌介紹,自去年以來,虛擬運營商獲得的“批發價”一直不曾變動,“現在虛擬運營商拿到的價格,還是去年拿牌照時和基礎運營商簽的價格,運營商可能已經調了很多次價了,出了各種各樣的套餐,我們的價格沒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