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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日前,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了明確的光伏產業發展目標,內容豐富,涵蓋了整個光伏產業鏈各個環節,并集中對行業發展中所遇到的問題給予明確解決方法,涉及融資、電價、補貼、用地、并網等光伏發展中多個關鍵性問題。發展“十二五”規劃》制定的目標是,到2015年底,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21GW以上,其中還包括1GW光熱發電的裝機。此次明確提高裝機目標,無疑表現了政府對于發展國內光伏應用市場的決心。不過有分析人士擔心,在目前沒有大改觀的形勢下,目標恐難完成。“可以說,目前沒有一家光伏企業資金鏈不緊張。如果沒有具體的支持,這個目標對企業來說就沒有實質意義。”產能嚴重過剩,開工率不到20%。對此,《意見》提出,光伏制造企業應擁有先進技術和較強的自主研發能力,新上光伏制造項目應滿足單晶硅光伏電池轉換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電池轉換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電池轉換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產綜合電耗不高于100千瓦時/千克。發展需要,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擴大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模。對此,業界普遍給予好評。,由電網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招標確定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與發電企業按月全額結算。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建立由電網企業按月轉付補貼資金的制度。中央財政按季度向電網企業預撥補貼資金,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