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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幾經反復的中歐光伏沖突終于峰回路轉柳暗花明———前天,全聯新能源商會、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可再生能源商會、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光伏產業聯盟等5家中國行業商會共同發表《關于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的聯合聲明》,宣告了中歐光伏貿易的價格承諾談判以雙方均能接受并確認的“妥協價位”達成“和解”。至此,中歐貿易史上最大貿易沖突以雙方的理性妥協而告一段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振軍表示,“但如何執行雙方談判的成果,還沒有細節,我們也在期待國家有關部門后續進一步措施的發布,希望執行方案盡快發布。”調查初裁結果,認定中國光伏產品在歐盟市場傾銷成立,并于6月6日起征收為期2個月、稅率為11.8%的臨時反傾銷稅;如果雙方未能在2個月內達成和解協議,臨時反傾銷稅率將提高到47.6%。仍有不少懸而未決的問題亟待提供權威解答———妥協價格最終是多少、輸歐配額是多少、如何分配這些配額、最低價格如何執行等,這些涉及到操作層面的細節,目前均沒有權威消息確認。
“我昨天一早上班就給商務部打電話問這些內容,得到的答復是現在還無法透露,但最近會很快公布。”昨天,市外經貿局機電產品進出口處(公平貿易處)副處長范小君說。對于最低價格和配額如何執行,目前也沒有明確的方案。范小君表示,按照以往傳統的辦法,光伏企業在出口產品之前,要先將合同拿到機電商會進行備案,機電商會對有關合同進行審核后敲章放行。果真如此的話,那么光伏企業在出口之前又多了幾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