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一紙18號文,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引起“官員獨董”離任潮,每天至少有一位獨董辭職。然而記者翻閱今年以來東莞14家A股上市公司的公告,并無獨董去職的情況,生益科技有一名董事提前辭職;2013年度共有9名獨董辭職,其中有任期屆滿、年齡等原因。這部分去任的獨董和目前在任的數十名獨董,追溯官方公布的簡歷,起碼8名有“黨政機關”的工作經驗,其中5位擔任過領導干部,五中有三在公職離任、退休的年限均已超過三年,不在18號文約束的情況之內;還有2位條件有待求證。
中組部18號文 致A股“官員獨董”離職潮
2013年10月19日,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組織部發出通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限期對黨政領導干部違規在企業兼職(任職)進行清理。
按照規定,“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三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企業兼職(任職)”,即使過了三年期,必須要向原所在單位黨委報告并備案才可兼職或任職。
東莞證券分析師梁錦雄說:“東莞這種情況好像不多。”記者查找上市公司公開的信息發現,包括2013年離任的獨董在內,有黨政領導干部工作經驗的獨董中,離任公職時間最長的勤上光電陳燕生1994年就不再擔任輕工業部科技司工程師、副處長,時間最短的生益科技王勃華2010年就從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轉到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秘書長,據報道2013年才正式從副調研員位子上退休,按照文件規定未過3年的“限制期”。
按規定經批準到企業任職的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及時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入企業,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黨政機關的各種待遇。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回黨政機關辦理退(離)休;在企業辦理退(離)休手續后,也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回黨政機關。
卸任官員三年后上崗也要杜絕利益輸送
“東莞還沒有發現有現任官員任職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情況。其實幾萬元的津貼吸引力不夠大,沒必要冒這個險。”賦誠律師事務所主任湯瑞剛通過眾生藥業股東大會任命,今年1月出任該公司獨立董事,作為社會人士擔任東莞市政協常委,并不納入行政級別的序列,只屬于社會職務,不在規定約束的范圍之內。
記者發現,這批曾經在黨政機關工作過的獨董中,年薪酬9.62萬元居最高的高興龍已經在年初辭職,王勃華0薪酬。而其中陳燕生、袁桐、易奉菊3位曾經在黨政機關擔任過領導干部的獨董,也已經早早“下海”或者進入高校任職,不涉三年之嫌。
那么“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三年”的這個規定,是否會造成官員“三年后再上崗”的擦邊球呢?“只要是退休后跟相關公司沒有利益沖突,這個沒有問題。國外也是這樣,很多高管退休后就去擔任獨立董事。”梁錦雄分析,黨政領導干部可以下海或者退休后發揮余熱,但必須按照規定做好管理和監督,防止利益輸送。
[上市公司官員獨董情況掃描]
上市公司回應
陳燕生 勤上光電獨董 年齡:64歲
黨政履歷:1989年至1994年任輕工業部科技司工程師、副處長;1994年至今歷任中國照明電器協會秘書長、常務副理事長、理事長。
情況:離任公職超過三年,在任獨董
易奉菊 勤上光電獨董 年齡:42歲
黨政履歷:曾任廣東省地方稅務辦公室主任科員、辦公室副主任、廣東省中山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局長;2006年10月至2010年3月,在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現在暨南大學、澳門城市大學從事教學工作。
情況:離任公職時間超過三年,離任獨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