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限價”和“配額”對國內光伏市場有一定影響。為抵御出口限制,提高企業利潤,光伏企業開始將業務向下游延伸。企業間流傳著一句話:得“配額”者得天下—在一定程度上,擁有“配額”就相當于占有市場。產品價格承諾實施辦法》(下稱《辦法》)明確指出:“將承諾協議規定的年度出口數量的60%份額按照企業對歐盟出口光伏電池組件占我國對歐出口光伏電池組件的份額進行分配。”至于其余40%份額,《辦法》中稱,將承諾協議規定的年度出口數量的30%份額作為鼓勵和重點支持份額,分配給參加行業抗辯企業;10%份額優先用于扶持出口規模較小企業。產品分會秘書長孫廣彬對記者表示,“對于企業來說,近一兩年內的重點市場仍然是歐洲,而”雙反“的談判結果為國內光伏企業保住了歐洲市場。”
“配額代表著企業對歐洲的出口量,但并不代表一定能出口。歸根結底,企業的市場占有量還是取決于企業的競爭力,客戶的認可度等。我認為,本次的”價格承諾“并不會普惠天下,而是促使企業要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打造產品品牌,提升技術。”中電電氣光伏市場部總監鐘章偉接受采訪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