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自主知識產權是自救的根本途徑之一。”有關專家認為,面臨迷霧重重的前景,我國光伏企業只有深刻反思近年來在產業快速發展中許多核心技術、產品銷售“兩頭在外”的不利局面,并依托自主創新徹底改變這一狀況,才會逐漸增強市場競爭實力,迎來產業發展的春天。
產業困境由來已久
從2008年以來,我國光伏產業的產量連續5年為世界第一,產品占據歐洲市場的一半以上。2012年,我國太陽能光伏產品對歐洲出口額為111.9億美元,雖然占我國光伏產品對外總出口額233億美元的近一半,但同比卻下降了45%。“許多企業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基礎不牢,盲目上馬,結果是市場一有風吹草動就不堪一擊。”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一位專家在分析出口下降以及前不久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下稱尚德公司)破產重整案時一針見血地指出,尚德公司曾經是全球最大的光伏組件制造商,但是其近八成的專*為實用新型專*和外觀設計專*,而且大多為外圍專*,缺乏高質量的發明專*,由此導致其專*結構不合理,直接影響了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成為最終其效益下滑、破產重整的重要原因之一。
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光伏產業專*態勢報告可以看出,美國、歐洲來華的專*申請大多集中于產業上游及中游的材料制造和電池芯片領域,而且大多為發明專*申請,技術實力較強,在光伏產業鏈的中上游已占據先發優勢。與之相比,中國光伏產業起步較晚,國內申請人的專*申請主要涉及產業鏈下游技術,以實用新型專*和外觀設計專*居多,發明專*少,但在發電系統及其應用領域具有比較優勢。
國內光伏產業發展的現實也印證了上述報告。近年來,我國光伏產業規模迅速擴大,終端產品生產規模居世界前列,是當之無愧的“光伏大國”,但擁有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大多掌握在國外企業手中。如尚德公司自2001年成立之初,依托的核心技術幾乎均來自于國外專*許可,且一直未能在核心技術研發上有重大突破。業界專家分析認為,在光伏產業的市場競爭中,無論是采用新材料、新技術還是降低生產成本,從光伏產業鏈結構、市場需求結構、產業結構到生產成本等各個環節,對知識產權都有很強的依賴,沒有核心技術知識產權的企業就意味著先天不足,舉步維艱。
知識產權打破僵局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中國光伏企業都應該加快技術進步的步伐,以自主知識產權贏得市場競爭主動權。”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稱海南英利)負責人的話,代表了許多國內光伏企業的心聲。他們認為,面對各種不利因素,光伏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在核心技術上尋求突破是一條自救之路。
近年來,一向注重實施專*戰略的海南英利,從建廠至今不到4年的時間里,已經擁有專*68件,其中25%為發明專*,這些專*幾乎都已經運用到企業的產品中。與同行的產品相比,在能源轉換效率、產品品種、特種產品方面均勝出一籌。同時,海南英利以專*對生產工藝進行了改進,提高了生產效率,降低了生產成本。企業以自主研發為基礎的“年產3兆瓦多晶硅太陽能電池及應用系統示范項目”,還填補了國家商業化生產多晶硅太陽能電池的空白。
近兩年來,在全球光伏行業劇烈動蕩,歐債危機加劇和美國“雙反”調查等不利形勢下,海南英利憑借自主知識產權形成的技術及完整產業鏈等優勢積極應對,企業的光伏組件銷售量一直保持領先。
“無論是外銷還是內銷,重視知識產權無疑是企業生存之道。”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有關專家表示,外在壓力迫使企業快速駛向產業鏈的高端,國內市場的需求也需要高水平、低成本的產品。
實際上,我國近年來出臺的光伏產業政策,均指向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2012年9月,國家能源局下發通知,要求地方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當年10月底,國家電網正式發布《國家電網關于大力支持光伏發電并網工作的意見》;當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了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所有政策無不將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的光伏產業作為重心。
按照我國能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目標,到2015年,中國太陽能發電將達到15吉瓦,而目前這一數字還不到一半。“不管是出于應對外來阻力的考慮,還是適應國內發展的形勢,都迫切需要加大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研發力度,使我國實現由‘光伏大國’向‘光伏強國’的轉變,才是前途光明的選擇。”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