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領域近期出現幾大標志性事件,共同特征和導向是對工業企業污染違規的強硬監管和懲處機制開始出現。幾大標志性事件,如下:
1、國務院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其中,明確提及將“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同時明確了環渤海(含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定期公布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等強力措施,預計環保部將落實進一步方案細節。
2、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并于6月19日正式實施,《解釋》結合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證難、鑒定難、認定難等實際問題,對環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了新的規定,入罪門檻降低。
3、媒體報道草甘膦行業典型公司(含上市龍頭企業)涉及違法排放有毒污染物,中高層被抓,成為《解釋》發布后全國首例環保案件。
對工業企業污染的強硬監管和懲處機制開始出現,環保領域投資機遇從市政環保向工業環保擴散。
1、工業企業加大環保投入的利益補償機制、對污染違規的強硬監管和懲處機制的雙重缺失,導致了我國工業環過去幾年推進不佳、2013~15年作為既定目標落實年份則面臨巨大壓力。
2、近年來,隨著火電脫硫脫硝的加價補償機制逐步建立和發揮作用,火電脫硫脫硝產業開始迅速發展;近期,隨著環境污染入罪標準明確、門檻降低,加上典型事件的推動,對工業企業污染違規的強硬監管和懲處機制開始出現,這一制度建設符合經濟轉型方向,當前形勢下,還可能進一步強化(開弓沒有回頭箭)、并被作為淘汰過剩產能的重要抓手。
3、這一背景下,面向工業企業的環保設備、工程與服務市場有望擺脫此前多年的較低迷需求形勢、迎來需求的快速上升,細分領域龍頭企業將極大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