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億元到100億元,再到200億元,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的資金缺口不斷擴大。《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主要來源,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有望從8厘/千瓦時上調到1分6厘/千瓦時,這意味著每年至少可實際征收400億元左右的資金。目前該方案已上報,如果順利最快可能在7月前后出臺。
業內專家認為,在擴大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模的同時,還應完善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將補貼和產業規模直接掛鉤,進一步優化財政補貼發放流程,確保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發展基金主要用于扶持風電、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資金來源包括國家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以及向普通用電企業和家庭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兩部分。其中,電價附加收入占到絕大份額,也是目前對可再生能源上網發電進行補貼的唯一資金來源。電價附加從2006年開始征收,最初是2厘/千瓦時,2009年11月提高至4厘/千瓦時,2011年12月提高到8厘/千瓦時并一直延續至今。
但這筆資金從2009年開始就一直入不敷出,已征收資金和實際補貼需求缺口越來越大。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缺口為13億元,2010年缺口20億元,到2011年缺口已達100多億元,2012年更是增至200億元左右。
“按8厘/千瓦時的標準,理論上每年應收電價附加約400億元,但由于各種減免政策政出多門,征收過程管理不規范,發展基金實際年收入不到200億元,而且其中約180億元用于風電補貼,而用于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則嚴重不足。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在這種情況下,“寅吃卯糧”現象普遍存在,再加上行政流程繁復,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延遲發放的時間越來越長。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相關規定,當年的電價附加收入補貼給當年發電上網的新能源企業。然而,推遲一年能拿到補貼已算“及時”,這使得企業資金緊張并形成大量“三角債”。
“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大概有300億元的補貼資金沒有發到企業,其中200億元是流轉原因,100億元是缺口。”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秘書長歐陽昌裕介紹說。
隨著可再生能源加速發展,這一問題將愈加嚴重。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曾撰文指出,按照已公布的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2015年補貼資金不少于1000億元。按目前8厘/千瓦時的補貼水平測算,即使做到應收盡收,2015年可用于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的資金為480億元左右,仍有500多億元的資金缺口。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等相關部門從去年年初就對全國新能源發電上網補貼進行摸底統計,以尋求解決資金缺口的方案。今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再次明確,擴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規模,保障對分布式光伏發電按電量補貼的資金及時發放到位。
“光伏上網電價和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的上調將涉及資金籌備問題,要么是提高電價附加標準,要么是由國家財政撥付,但財政部不可能每年都貼大量的資金,因此增加可再生能源基金主要還是要靠上調電價附加。”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趙玉文對記者表示,業內預計光伏電價補貼新政將在7月前后出臺,電價附加上調也應該會盡快落實。
“經過幾輪討論后,日前提交了一個電價附加調整的方案,提出在現有基礎上增加一倍,各相關部委都表示支持和同意。”一位參與方案制定的人士透露說。不過他同時表示,在政策未正式公布前,可能還有變數。
2012年全社會用電量49591億千瓦時,以此估算,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如果上調到每千瓦時1分6厘錢,每年可實際征收近400億元。趙玉文認為,這將滿足光伏發電發展的需要。補貼能及時到位的話,投資人有利可圖,發展光伏電站的積極性會大增,國內光伏市場也會盡快打開。
歐陽昌裕表示,在擴大基金規模的同時,還應完善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建議財政部門牽頭提出國家中長期財政補貼總量規劃,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將財政補貼與規劃、項目核準直接掛鉤。此外,進一步優化財政補貼發放流程,特別是明確各流程節點的時限要求。
對此,范必建議,取消各地自行出臺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減免政策,加強征收和使用各環節管理,做到應收盡收。同時,建立每千瓦時補貼額度逐年、逐批次降低的機制,使現有資金補貼盡可能多的電量,促進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盡快達到常規電力的水平。(記者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