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經三次電力部、三次煤炭工業部、兩次石油部、兩次能源委、一次燃料工業部、一次能源部、一次發改委能源局和一次國家能源局的變革后,兩會后新的“大”能源局將執掌中國能源的改革與發展。電監會為何“不再保留”?在并入國家能源局之后,電監會的監管能力是上升還是下降?新的能源“大局”將醞釀出哪些新的變革?對此,中國經濟導報記者特采訪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所長聶高民以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相關專家,解讀新時期下的能源“大局”。
現有體制下的電監會有名難有實
2003 年,在前一年描繪“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的“五號文件”出臺的背景下,電監會正式成立。按照當時的構想,電監會被賦予的職能是:全國電力監管工作,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監管市場運行,維護公平競爭;參與國家電力發展規劃的制定,擬定電力市場發展規劃和區域電力市場設置方案,審定電力市場運營模式和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設立方案。
但事實上,電監會被賦予的這些職能因為體制的問題并沒能很好地履行出來。正如一位業內人士所說: “國資委管電力企業的保值增值、國家發改委管企業的投資和行業定價、國家能源局則制定電力發展的規劃,這幾個重要的環節電監會基本上插不上手。至于監管職能,電監會只是事業單位,監管的能力可想而知。”
聶高民則告訴記者:“一般來講有獨立的監管部門可能效果會更好,但將電監會并入能源局,再由國家發改委管理是比較符合我們目前的實際情況的。國家能源局加上電監會的模式等于是把行業管理、規劃和監管職能融合在了一起,更方便協調和監管,也更符合我國的國情和體制。”
3月10號,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在宣布改革方案時明確表示了重新組建的國家能源局主要有3項職責,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而多位專家也認為,由于中國電力市場化程度不高,獨立的電力監管機構——像美國那樣——能起的實際作用非常有限,所謂“政監分離”固然是一種理想的狀態,但我國的電力行業尚未達到需要“政監分離”的發展階段。此時“政監合一”也可為改革提供了更大的動力。
能源領域的關注點已從解決“硬缺電”轉向了節能減排
除了將行業管理規劃和監管融合在一起,聶高民認為此次機構整合與能源領域工作重點發生的改變也有一定的關系。“2002年時,電改可以說是能源工作的頭等大事,但是10年過去了,現實情況發生了改變,顯然目前能源領域的工作重點已經轉變為了能源總量控制和節能減排。”聶高民說。
10年以來,電力體制改革的成果備受爭議,但基本解決全國的“硬缺電”問題確是不爭的事實。從原來的用不上電,到現在想著法兒地少用能源,大環境的改變也給整個電力行業的轉型提出了新的挑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相關專家表示:“當年‘五號文件’采取的改革方案可以說和國外電改的模式基本一樣,但現在我國的國情發生了變化,大家的關注點從解決電荒、電力企業虧損的問題轉向了如何少消耗煤炭、更多地使用清潔能源,從而改善我們的環境,解決這些年高速發展帶來的環境‘帳’,這些問題顯然電監會解決不了。所以與其讓它‘架空著’存在,不如讓它融合進整個能源行業的發展、規劃、管理部門里來,相信這也是此次機構改革的重要因素。”
國家電網短期內拆分可能性尚小
盡管電力體制改革數次被業內稱為:“停滯不前”、“輸配分開與競價上網推不下去”,但是相關部門探索的腳步并沒有停止。2012年,電監會先后赴江蘇、南方電網開展輸配電成本監管調研,并在蘇州、深圳開展輸配電財務及成本獨立核算試點,可以說已經邁出了輸配分開的第一步。
近日,國家電監會副主席王禹民提出,將從電網企業上下工夫,探索輸配分開,由政府制定出臺獨立的輸配電價,電網企業負責把電網建好,按輸配電價收取過路費,用于電網投資建設和維護。同時逐步放開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讓發電側和用戶側電價由市場形成,上網電價和煤炭價格聯動。
電監會的明確表態加之此次機構改革的大變動,使公眾對電力體制改革的期待再次高漲。尤其是關于國家電網可能被拆分成區域電網公司的消息更是廣為傳播。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告訴中國經濟導報記者:“短期之內不可能拆分電網,整個電力行業事實上還有很多關系沒有理順,很多利益糾葛沒有理清,比如煤電矛盾、三北‘棄風’問題、輸配成本核算問題等等,這些問題要是不解決,貿然拆分電網只會導致更惡劣的無序競爭,改革的阻力也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