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光伏“雙反”的初裁按時發生了,對中國光伏產業的打擊一定是巨大的,因為它曾是我們70%的產品市場。初裁結果一點都不令人意外,更復雜的局面還在后面。歐盟先征收11.8%的稅率,若磋商未果,此后稅率將提高至47.6%。“雙反”最好的結果是兩個月后維持11.8%的最低稅率,而取消“雙反”已絕無可能。
由于國內光伏市場啟動滯后于產品制造,中國光伏電池90%以上用于出口。造成這種局面的部分原因是全球光伏產業近年來的快速發展以及產業分工的全球化模式,這使得中國成本優勢得到發揮。但由于中國光伏電池發展嚴重依賴國外市場,當歐美對中國實施“雙反”后,中國的光伏企業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
同時全球光伏行業供需嚴重失衡,實際產能超過需求量至少50%,僅靠政策驅動市場發展,行業至少在三五年內難有突破。行業進入市場驅動階段更是遙遙無期,一是技術創新難度越來越高,二是企業持續虧損,已經沒有精力放在發展和創新上。所以,光伏行業出路在于大面積產能撤退,企業首先要回歸正常,行業才能縱深前進。
除了外部因素,政策扶持的偏差、企業創新能力不足、產業發展模式不適應技術水平和市場條件也是重要原因。在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中,中國對裝備制造環節的扶持力度大于新能源利用。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熱衷發展新能源產業中的裝備制造環節,熱衷引進大型新能源設備企業,熱衷打造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基地。其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主要針對生產制造企業,而鼓勵改善能源結構的政策較少。國際金融危機期間出臺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刺激政策,促使金融部門的融資條件出現非理性放松,形成新能源產業發展不平衡,制造產能投資過剩的隱患。
就市場前景來看,中國光伏行業對未來過于樂觀,不管是2015年光伏裝機21GW,還是2020年光伏裝機50GW,這些都是國家層面的規劃,必須建立在少補貼甚至無補貼的基礎之上,是由行業創新能力和成本下降幅度決定的。最近幾年,光伏發電裝機成本下滑較快,裝機成本約為10元/瓦,這種低成本更多的來源于規模化優勢、投資商偷工減料和制造商虧本甩賣,技術進步并未給發電成本帶來革命性的改革。而且,光伏行業規模化優勢已經發揮到極限,成本下降空間和幅度收窄,政策驅動在未來數年依然是光伏行業發展的主要動力。光伏發電成本遠高于火力發電,與新能源其他發電形式相比,光伏發電的競爭力不如風電、水電,大面積的普及應用時機遠未成熟。
但是南京橋宏亞新能源覺得要看到,新能源產業仍具較大發展潛力,上述問題是發展中的問題。我們不能因噎廢食,要繼續加大對新能源產業的綠色支持力度,把政策重點轉向新能源的消納和利用上;提高新能源發電企業的效益,改善電力調度和管理辦法,加大對電網公平接入的監管,形成有利于新能源發展的市場機制;提高新能源裝備制造的技術準入門檻,對新能源設備產業的投資提出技術創新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