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上網電價將一改“個別定價”的現狀。
7月2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新聞稿稱,已下發通知,部署完善核電上網電價機制,將現行核電上網電價由個別定價改為對新建核電機組實行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核定全國核電標桿電價為每千瓦時0.43元。“核電標桿電價保持相對穩定,今后將根據核電技術進步、成本變化、電力市場供需狀況等對核電標桿電價定期評估并適時調整。”
一位核電業內人士昨日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對有意投資核電項目的人來說,提高了市場確定性。但每千瓦時0.43元的定價有些偏低,對核電行業將帶來一定壓力。
“或延長還貸付息時間”
據國家發改委稱,實行核電標桿電價,有助于激勵企業約束成本。
在《國家中長期核電發展規劃》于2007年出臺后,就有聲音呼吁,在核電規模建設已經開始的情況下,可以參考火電標桿電價,建立核電的標桿電價制度,以增強成本意識,降低造價。
不同于其他發電廠商,每個核電廠在并網運營前,國家都要單獨核準一個價格,即個別定價。
前述業內人士表示,大約在四五年前,核電平均電價就在每千瓦時0.4元左右,每個核電廠不同,一些新并網的機組可能會高一些,“所以現在每千瓦時0.43元的定價壓力還是很大的,國家發改委意圖很明顯,想建立市場倒逼機制,促進核電企業降本增效,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
該人士稱,在核電機組建成期,都會限制建成價,即單位千瓦裝機的工程造價,這也是成本控制的主要目標,二代加的核電單位千瓦造價在1.3萬元以下,三代核電的造價可能會超過1.8萬元,“這樣在實行標桿電價后,可能會延長還貸付息的時間。”
該業內人士還稱,在目前的物價水平下,這對運營商以及以核電為主業的集團都有壓力。
時任中核集團公司財會部主任王世鑫2011年就在《中國能源報》撰文稱,在采用標桿電價后,在設計上、建造上,包括融資模式上都要在收入既定的前提下,事先思考如何降低造價,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空間。
王世鑫認為,設立標桿電價,就等于為企業設立了一個價格上限,價格不再取決于核電本身的成本,必然促使企業加強成本管理,特別是工程造價的管理。
“引導核電合理布局”
用國家發改委的話說,標桿電價有助于利用價格信號引導核電投資。
“這個定價最大的意義,就是對于那些愿意投資核電的相關方,包括上游企業,提高了對市場的確定性,總體上是個利好。”前述業內人士表示,在個別定價時期,是在臨近發電時才會核定價格,給投資帶來了不確定性。
王世鑫曾表示,設立標桿電價應該考慮包括不同的堆型差異、地域差別以及參考脫硫(脫硝)火電電價等因素,“核電標桿電價,首先要考慮堆型及技術路線的因素。”
“根據規劃,到十二五末期,核電上網電價應該與同地區的百萬千瓦級的火電機組,就是脫硫(脫硝)火電標桿電價相比,具有可比性,這是對核電經濟性的總要求,在華南和華東地區,已經低于火電了。”該業內人士說。
王世鑫曾表示,建立核電標桿電價將起到引導核電合理布局的作用。由于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并非所有地區都能適應核電的進入,會存在地區之間的比較優勢,核電的經濟性也會存在較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