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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近日聯合公告第四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公告稱,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10]249號)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組織對地方上報的節能服務公司進行了評審。現將符合條件的第四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予以公告。
同時規定,第四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中的節能服務公司2012年1月1日以后簽訂合同并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可以申請國家財政獎勵資金。
對于備案資格做了如下規定:第一、二、三、四批備案名單內的節能服務公司,從2012年1月1日起,每年實施并獲得國家財政獎勵資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數少于2個或項目實現的總節能能力不足1000噸標準煤/年的,將取消其備案資格。
第四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包括來自北京、河北、山西、大連等各地的節能服務公司共620家。具體第四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請參看附件。
附件:[UploadFiles]21789,492527,rar,第四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rar[/UploadFiles]